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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说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概念及区别

时间:2020-02-03 11:31 来源:山东泰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作者:山东泰东人力资源 点击:

2017年12月,某药业公司和某劳务派遣公司就用工事项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由劳务派遣公司向该药业公司提供20名劳动用工,并且双方就社保、合同解除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约定。

 

因技术升级革新,2018年9月,该药业公司对部分岗位的需求大幅缩减。通过与劳务公司协商,决定提前解除劳务派遣协议。该20名劳动者不同意解除关系,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了劳动仲裁,要求该药业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等。

仲裁委员会经过开庭并根据双方递交的证据材料,认定该药业公司与劳务公司属于劳务派遣,被派遣的20名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与用工单位即该药业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药业公司的退工行为,并不等于解除劳动关系,因此对其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评析

一、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模式,与传统的用工方式有明显的区别。劳务派遣最大的特点就是劳动关系与用工关系相分离,表现为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有劳动关系但无用工关系,与用工单位有用工关系但无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为民事法律关系,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为民事合同,则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解除劳务派遣协议,无需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

二、什么是劳务外包?

现如今,有一种很省心的人事管理方法,就是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来完成,叫做劳务外包。

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其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发包给相关的机构,由该机构自行安排人员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工作。

劳务外包有.管理规范,成本低廉,服务全面,降低用人风险四大好处,且发生劳动争议不用承担连带责任。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来完成,叫做劳务外包。

三、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的区别?

(一)适用主体不同。劳务外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法人实体。

 

(二)、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

(三)、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发包企业对劳务外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由劳务外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进行劳动。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四)、合同的标的不同。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外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或者说,劳务外包下,发包方买的是“劳务”,而劳务派遣下,用工单位买的是“劳动力”。

(五)、法律后果不同。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按双方合同承担权利义务,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员工基本上不承担责任;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山东泰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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